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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大屠殺歷史專家:「曱甴」和「狗」兩個負面標籤有程度之分]

香港要成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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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人大屠殺歷史專家:「曱甴」和「狗」兩個負面標籤有程度之分]

香港要成為國際城市,就要對國際歷史抱有尊重。香港警隊號稱「亞洲最優秀」,似乎未能掌握世界重要歷史的教訓。

近三年前,因為在雨傘運動中毃打示威者而被判入獄的「七警案」,引來萬計警員集會抗議,期間有警員在台上說,警員苦況,有如二戰被德國納粹迫害的猶太人一樣。事件引發德國及以色列駐港領事館出聲明,批評比喻不恰當。

怎知反修例運動半年間,警員多次公開指斥示威者為「曱甴」,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早於八月在公開信中白紙黑字寫道:「暴徒與蟑螂無異」。

雖然警方於四點記者會多次表示,如此形容不理想,但稱呼示威者為曱甴,在現場已經成為「慣例」。

我在過去半年於不同社區均聽到防暴警察帶着情緒大聲喝罵示威者為「曱甴」,或在對講機與同僚溝通時形容示威者為「一隻一隻的曱甴」。撐警示威者亦愛用「曱甴」奚落對立陣營的人。

香港電台昨日(12月23日)播出的紀錄片《鏗鏘集》探討警民關係,訪問了一名警員,再次讓「曱甴論」掀起熱議。

受訪的警民關係主任總督察譚汝禧穿着醒目制服,於高掛警隊標誌的房間裡表示,「曱甴你或許會認為是負面的比喻,但倒過來看,正面一點去看,曱甴是不是很有生命力呢?」把曱甴視為正面稱呼,由警員這邊解說,此番言論引來坊間嘩然。

早在十一月中,我曾經訪問研究猶太人大屠殺的歷史學家,來自澳門大學,本身是猶太人的Prof. Glenn Timmermans,他一直有跟進香港反修例運動。來自英國的他專研猶太人大屠殺歷史十餘年,在亞洲推廣相關教育,亦曾在捷克及波蘭任教。

Timmermans教授表示,「『曱甴』這個字眼的負面色彩濃厚,在所有種族滅絕事件中,特別在盧旺達,被廣泛使用。稱呼被迫害一方為昆虫是常見做法,例如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殺時,也曾稱呼中國人為『螞蟻』、『害虫』。」

他分析當中的心理狀況:「稱呼對方為昆虫,你不覺得對方是一個人,這是非人化(Dehumanizing)的過程,當你不覺得對方是人類的一刻開始,你會進入非常危險的領域。」

「即使稱呼示威者為『敵人』,你尚且覺得對方是一個人,但當你把對方貶為一只昆虫,你可以隨意殺死牠,用殺虫水噴死牠。」教授習慣講書時七情上面,此刻咬牙切齒,用手指擠壓在枱上,示範把昆虫殺死的表情。

的確,在示威現場,看到多次警員把隨身的胡椒噴霧搖晃,準備出擊時,會喊出「曱甴」的稱呼,那罐胡椒噴霧,活脫如殺虫水般。只要警員不喜歡,就噴往記者、圍觀者臉上。

至於另一方呢?示威者也有稱呼警察為「狗」,在鏗鏘集受訪的譚總督察也有提及,「狗也可以理解為忠誠服從」,意思是叫大家別執意這些稱呼。

但據Prof. Timmermans說,雖然「曱甴」和「狗」也是具貶意的稱呼,但有不同程度之分。他認同,西方文化裡,罵人為「狗」雖有侮辱成為,但狗至少是人類的朋友:

「罵人為狗,和罵人為昆虫是有不同的,狗是動物,虫是低等生物,你不會隨便殺一頭狗,相反,你殺一只昆虫容易得多.殺昆虫,根本完全沒問題(To kill an insect is nothing, dogs you don't just kill)。」

多年來研究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歷史,Timmermans對坊間輕易拿這段歷史借去諷今,來作比喻,覺得未必恰當,「納粹」「集中營」這些比喻,宜慎重使用。然而,二次大戰猶太人被迫害的教訓裡,當中涉及對人性踐蹈的例子,都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尤其大家在討論Chinazi這個字眼的使用未必恰當,香港警方更應該提高敏感度,行事更要小心。像在被拘捕者皮膚上直接寫字,那是非常愚蠢而不恰當的做法。」

11月1日警方曾在灣仔大規模拘捕70人,曾被攝得在被拘捕女子的手部皮膚上,用原子筆寫上檔案編號,如此做法,令人直接想起猶太人於集中營裡的待遇 - 在手腕上被強逼刺青,留下編號。「從此以後,你就只是一個號碼,不是一個人。」教授講解道。

Timmermans說:「香港警察一定會說,我不是刻意的,沒有意圖去侮辱示威者。但你警隊不是陀槍流氓,警察被挑釁應該是訓練的一部份,警察應該被訓練去應對挑釁,而不需要用下流的侮辱,例如稱示威者為曱甴來回應。香港警隊不是說它是亞洲最優秀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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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於北美洲留學主修電影和心理學,回港後於大學鑽研影星周潤發在港人心目中形象,之後成為記者遊走於報館和電視台,現於大學教新聞寫作,滿腦子是怪念頭,始終相信文字的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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